高明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启动:试点房源较低可半价购房

佛山资讯助手 2020-06-05 10: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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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试点要来了,高明有30套房源。从本月起,我市将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年内将推出300套房源供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及新市民申购,较低可实现半价购房。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共有产权住房试点要来了,高明有30套房源。从本月起,我市将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年内将推出300套房源供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及新市民申购,较低可实现半价购房。

据悉,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额共有产权,并限定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我市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

实施意见指出,今年我市将推出300套“共有产权房”用作首批试点,其中禅城、南海、顺德各80套,高明、三水各30套。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及本人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且5年内没有住房转让记录的家庭或个人,或常年在佛山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证,连续购买佛山社保5年及以上,家庭成员及本人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市民,或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港澳居民家庭或个人,都可申购。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户籍在村委会的申请人,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在本市内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的条件。同时,如果单身人士在购买共有产权房后结婚,若另一方名下有自有住房,则要退出共有产权住房,由代持机构重新转让给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

记者了解到,即将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主要是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住房选址布局优先安排在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功能完善、需求较为集中的片区。承购人可获得的房屋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会低于50%,但承购人不得对个人产权份额进行分割,也不许擅自出租、转借共有产权住房。

在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承购人可自由转让持有的产权份额,但原则上产权应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区住建水利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共有产权住房将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该科室现正根据市公布的意见制订实施方案,高明30套试点房源到底在哪,市民如何申购,在实施方案出台后将得到明确解答,有意愿的市民可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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