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今年二月前上市楼盘车位是否租售并举?

佛山资讯助手 2019-01-18 08: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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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住建:双方可协商执行。

日前,佛山市南海区住建部门联合南海区发改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商品住宅小区规划车位(库)租售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商品住宅小区规划车位(库),应当依法优先提供给本项目的业主(承租人)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车位现售备案证明之日起一年后,如有未出售的车位(库)的,应当实行租售并举。

住建部门表示,2019年2月1日后上市的全新盘,要按该通知执行。对于在此之前的在售项目,仍按原佛山市住建局2012年的通知执行。当然,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参照该通知执行。

违规房企将暂停网签

针对目前南海区的小区车位市场,南海区住建局表示,车位的现售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车位市场。目前南海区的商品房项目,基本上都有一定比例的车位用于“出租”,只是多数用于“销售”,难以满足部分租赁业主的需要。

通知中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于2019年2月1日后首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项目,按本通知执行。简单来说,2019年2月1日后上市的全新盘,要按通知执行。对于在此之前的在售项目,仍按原佛山市住建局2012年的通知执行。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住建部门表示,通知属于工作意见,不属于行政法律法规范畴,无权制定行政强制或行政处罚措施,只能通过行业管理和诚信手段进行监督。其中,对于规划车位(库)的销售和出租价格未确定的,区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区价格监督部门不予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此外,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也会加强日常监管,对于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经查属实,实施诚信扣分,暂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网签业务。

此外,在该通知起草后,南海区住建局征询了区内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也公开征集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考虑到房地产项目在取得车位现售备案证明后,还需办理价格备案手续、车位销售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月)、按揭贷款、认购网签等具体工作,最终将草案中的6个月车位销售期延长到1年。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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