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再发买新房福利!19日起发放1000万元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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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6月后,三水再发购房消费券。18日记者从三水区住建和水利局等部门获悉,三水区将从8月19日开始,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消费者发放1000万元消费券。
据了解,此次活动时间从2022年8月19日开始至1000万消费券发放完为止。只要在活动时间内购买三水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以活动时间内正式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为准,仅针对自然人购房者),都可以参加。
该区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活动是为了进一步提振三水区消费市场信心,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合理购房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1000万元的消费券,将按照三个标准来发放。
首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发放价值10000元消费券(含“满200减100元券”100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至144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发放价值15000元消费券(含“满200减100元券”150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上的,发放价值20000元消费券(含“满200减100元券”200张),上述建筑面积均以网签面积为准。
该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消费券申领时间自活动上线之日起,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在1000万元消费券总额内或申领结束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按购房者申领先后顺序发放,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此次,消费券适用范围涵盖商超、电器、汽车销售、家具、餐饮等多个领域,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购房者持消费券到线下消费,可直接享受满减优惠,且同一面值消费券可叠加使用、可与商户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使用。
今年6月,三水区就发放过一批类似的消费券,截至7月16日,消费券申领平台共收到申领消费券金额332万元。据统计,当次活动开启后的15天时间内,三水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积及套数均环比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全区新建商品住房网签面积共计6.77万平方米,环比增长25.84%,成交量为611套,环比增长24.18%。
“活动持续的15天时间里,全区日均成交量是上半年日均成交量的1.44倍。”该区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房领消费券活动将房地产成交量和社会零售领域大额消费券结合,一定程度鼓励和刺激了商品房购买力,提高了全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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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申领流程
(一)在活动时间内正式签订网签合同的购房者(以“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上所载办结时间为准)视为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应契税缴纳后可申领消费券。
(二)下载云闪付APP,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 “三水购房消费券”云闪付小程序。
(三)购房者进行线上申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拍照上传网签合同、身份证件、银行卡POS交易小票、契税完税证明。完成资料上传后,系统会提示材料提交成功,等待审核。购房者可随时登录云闪付平台查看补贴项目审核进展情况。
(四)审核部门将在购房者提交材料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述证件、资料等进行受理和审核。如不符合申报条件则将告知审核不通过原因,购房者可相应补充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将消费券发放至云闪付APP卡包使用。
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使用范围:消费券直接发送至相关购房者,无需领取,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进行查券,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或“扫一扫”功能到三水区相应活动商户进行消费,即可享受对应优惠。具体使用细则以后续公布为准。
(二)消费券使用期限:消费券有效期到2023年3月31日晚上11点59分,逾期失效,不予退还。最晚申领消费券时间不超过2022年11月30日下午5点30分。
(三)消费券原则上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四)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退货交易,则视同消费券已使用,不予退还。
(五)使用消费券的同时可以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
【南方日报记者】尹辅华
【作者】 尹辅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文章转载自:南方Plus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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