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九部门发文整治房地产乱象

羊城晚报 2018-08-03 1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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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8月2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网发布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关于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将整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

羊城晚报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8月2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网发布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关于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将整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行为。

要整治的投机炒房行为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等。

要整治的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

要整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等。

要整治的虚假房地产广告包括: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等。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