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一轮高考改革启动 科目设置实行“3+1+2”模式

佛山资讯助手 2019-04-28 08: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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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备受瞩目的《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4月23日,备受瞩目的《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广东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份之一,广东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此番改革。就在《实施方案》公布后,高明几所高中迅速开展教师的培训,邀请名师和专家进校传经送宝。

(3月7日,高明纪念中学高三(4)班的学生在课堂上认真上课。)

(去年5月28日,高明一中学生在教室自习。)

变化

科目设置组合多 增加学生选择权

以往,广东省高考的考试招生分为文、理科两大类,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分文、理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高考综合改革后,不分文理科,科目设置实行“3+1+2”的组合方式。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且数学不分文、理科,“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

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高明一中相关负责人认为,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后,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可以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同时也促进了文理交融,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除了考试组合科目的变化外,普通高考的招生录取模式也作出了一定的调整。现行普通高考是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考生,而高考综合改革后,即2021年起夏季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由招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此外,根据较新出炉的《实施方案》,夏季高考招生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院校有若干个院校专业组,每一个院校专业组由若干个专业组成,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的所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志愿填报及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

准备

紧锣密鼓开展培训 根据实际做好规划

就在《实施方案》出炉后的第三天,一场主题为“新高考制度下的教学改革”培训活动在高明区纪念中学学术报告厅举行。记者从纪念中学了解到,为帮助学校教师精准把握新课程、新高考背景下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学校特意邀请浙江省教育厅副总督学、原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主任、原杭州高级中学校长缪水娟进校传经送宝。

纪念中学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早在2015年就率先在全国进行新高考改革,不管是从改革的核心理念、课程的顶层设计、课程的实施抑或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等,学校通过解读获得更加全面和立体的认识。

其实,早在《实施方案》公布前,高考改革的信号已多次释放。记者从高明一中了解到,从去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就已紧锣密鼓地为高考改革做准备,以便更好地应对高考改革带来的变化。

高明一中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早前已陆续邀请多名高校老师及教育专家,对学生进行学科、大学招生方面的指导,助力学生开展学业规划、专业规划及职业规划。不仅如此,学校还为学生准备了职业规划、大学招考方面的书籍,学生们可自主选择进行参考。

高明一中高一学生黄永杰对此次高考改革有着不少的期待。黄永杰说,在进入高中之初,他已清楚他们这一届学生对于科目会有更多选择权,因此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定心仪的科目。

有教育人士认为,高考改革后,面对更多的选择空间,学生更要科学合理地确定选考科目。考生一方面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同时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选考科目由学生在高考报名时才最终确定,但在实际中学生应慎重考虑更换所选择的科目,学生要结合自身的优势综合考虑,尽早确定选考科目,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文章来源于佛山日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