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介“借贷搭售”莫玩“新花样”

狐芦娃 2017-08-11 10:43:5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有媒体报道,2016年广东佛山市民吴先生为购买二手房,通过房产中介在某大型商业银行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一年下来,彼此相安无事。未曾想,前不久他突然收到该银行控股的某人寿保险公司发来短信,称要从其账户扣取1570余元保费。

近日有媒体报道,2016年广东佛山市民吴先生为购买二手房,通过房产中介在某大型商业银行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一年下来,彼此相安无事。未曾想,前不久他突然收到该银行控股的某人寿保险公司发来短信,称要从其账户扣取1570余元保费。

因从未与该险企打过交道,吴先生怀疑银行搞“小动作”,随即询问究竟,得到的答复是,银行特别不会要求他购买保险。经吴先生再三回忆,终于想起当初房产中介跟他提起过投保。但问题是,彼时中介称保费只需几百元,现在却超过千元,这是何故?

媒体得悉此事后马上联系房产中介,对方承认确实帮过吴先生购买了寿险,原因在于银行对公积金贷款并不十分欢迎,为了与其保持良好关系,所以让客户“搭配”购买银行旗下险企的产品,既能帮银行提高代销业绩,也能让客户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快速放款。只不过,房产中介帮吴先生投保时操作有误,才导致保险金额加大,保费增加。

该如何评说这则新闻?从表面上看,房子已经买了,公积金也用在刀刃上,那么,“顺带”多了一份人身险,似乎没啥大不了,不就是1500元嘛,万一吴先生出险,其家人还能获得保险金,怎么看都是一桩好事。

可是,问题真的那么简单吗?不见得。

2010年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布的《中国银行业零售业务服务规范》第五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银行产品和服务的权利。”2012年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中明确:“银行不得借贷搭售;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明文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借贷搭售。很显然,这分明是一起“放贷搭售保险”个案,实已违反金融法规。

不过,近年来银行“借贷售险”始终未见消停,此乃不争事实,上述报道乃属较新案例罢了。何况,不仅面向广大普通客户的传统房贷、车贷业务,就连针对农户和小微企业的专项贷款品种也被一些银行用来搭售保险。倘借款人不肯就范,往往无法顺利获贷。这从各地媒体曝光的诸多金融服务投诉事例中可得到印证。

而从吴先生的情况来看,相关银行玩出了“新花样”,即将与保险捆绑的对象,从商业房贷转向了公积金贷款。正如中介告诉媒体,公积金贷款“不合银行心意”,因此,通过搭售保险助力银行提升业绩,好让客户的公积金贷款快些落实。中介这番实话不啻一次大起底。瞧,银行成功代售了保险,中介成功代办了业务,客户成功获得了公积金贷款,这不是“三赢”是啥?可问题是,银行相关部门知道信贷部违规操作吗?从吴先生由该行得到的反馈来看,既然对方言辞凿凿绝不会要求办贷款的客户买保险,那么,对比现实中的“矛盾”,其只会有两种情况:一则,银行相关部门知道实情,但装聋作哑;二则,认为经办贷款的信贷部不存在违规行为,实际被暗箱操作者蒙在鼓里。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也有两种应对办法:一则,吴先生投诉至该行上级行或金融监管部门,对此彻查。二则,吴先生向该行管理层投诉,对信贷部门进行核查,若确实违规,应严厉处罚。若投诉石沉大海,再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也不迟。

但可惜的是,吴先生的情况有个戏剧性的“结果”。报道称,房产中介向他解释,这份保险是一次性交费,不用担心后续扣款,且保单已于日前送到了吴先生的手中,他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事情出现如此反转,我们只能说,中介其实是一个“滑头货”,而吴先生也实在太老实。因为这样一来,哪怕有关部门查究,银行方面完全可以称,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可以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吴先生购买保险是自愿行为,并非银行工作人员“借贷搭售”。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希望相关银行“洁身自好”,不要在违法违规方面打“擦边球”,小心招致监管部门严厉处罚。对贷款购房者来说,不论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必须要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切莫如吴先生那般“无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