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表首期回迁房揺珠资格确认和户型首次申报方案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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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洲表村发布了《首期回迁住宅物业摇珠资格确认和户型首次申报方案》。
方案显示,鉴于洲表经济社旧村居改造项目的首期回迁住宅物业已部分竣工,未竣工楼栋也在有序建设中,为提前开展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摇珠选房准备工作,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北社区洲表股份经济合作社(下称“本社”)特制定本摇珠资格确认和户型申报方案。
一、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摇珠资格确认要求
(一)享有参与首期回迁住宅物业摇珠选房资格的人员,为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合法权属人,而且其名下在洲表旧村居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有产权证明的建筑物/宅基地、视同有产权证明的建筑物/宅基地、无证房屋(以下简称“名下全部房屋”)全部签署完毕《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或《无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且完成其名下全部房屋涉及的产权证书注销工作,并完成其名下全部房屋(及/或土地)的实际移交。上述符合摇珠资格的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到洲表经济社进行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摇珠资格确认并申报参与首期回迁住宅物业摇珠的户型。
若被拆迁人在首期摇珠选房前其名下全部房屋均签署完毕《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或《无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但未完成其名下全部房屋涉及的产权证书注销工作,或未完成其名下全部房屋(及/或土地)的实际移交的,该被拆迁人可以容缺获得选房资格,视作容缺选房人。容缺选房人可参加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摇珠选房,但需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完成其名下全部房屋涉及的产权证书注销工作,并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或《无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完成其名下全部房屋(及/或土地)的实际移交,否则本社及佛山市南海区万科万鸣房地产有限公司有权取消被拆迁人已中签的房源、停止交付该被拆迁人应得的回迁住宅物业/回购房、停止将该被拆迁人应得的回迁住宅物业/回购房登记到该被拆迁人或该被拆迁人指定产权登记人名下,且被拆迁人应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可获得的回迁安置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乘以30000元/平方米,每日按该基准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二)若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已去世的,其继承人需凭借合法继承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书或确定继承份额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等)到场确认摇珠选房资格。
(三)若被拆迁人涉及多人,则该被拆迁人应共同推选并委托其中的一人作为摇珠代表,代为参与本次摇珠活动和代为对确认摇珠结果,上述被拆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共同到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四)若被拆迁人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部分或者全部申报住宅物业的摇珠工作,则委托人和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书面授权受托人代为参与摇珠抽签和确认摇珠结果。
(五)本次摇珠资格确认和户型申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户型申报要求
(一)填写首期回迁住宅物业参与摇珠的户型以及套数申报时,具有本次摇珠资格的人员以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及协议中约定的回迁安置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为基础,基于一个土地证或一块视同有证宅基地签署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下称“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在首期回迁住宅物业中选择一套回迁住宅物业(一个土地证或一块视同有证宅基地拆分多份协议签约的合起来视作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下同),在不超过回迁安置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和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前提下,申报其在首期回迁住宅物业参与摇珠的住宅物业户型。填报户型时,被拆迁人最多可以填报两个志愿(第1志愿、第2志愿)的户型。若两个志愿都填写,则视为第1志愿落选则参与第2志愿摇珠;只填写第1志愿视为第1志愿落选后自愿放弃参与另一户型摇珠。
(二)在本次摇珠户型申报中,由《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所有被拆迁人共同完成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户型申报及摇珠,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所对应的回迁安置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足以选择一套回迁住宅物业面积的前提下,被拆迁人可以申报一套回迁住宅物业。若《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为多人的,在该《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所有被拆迁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该《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对应的回迁安置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进行拆分和指定部分被拆迁人在其拆分建筑面积范围内享有该《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所对应的一个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户型申报摇珠资格;若拆分后其指定被拆迁人的建筑面积不足以选择一套回迁安置住宅物业,则不允许其拆分。本次摇珠户型申报不允许对不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对应的回迁安置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进行合并。
(三)若《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回迁安置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不足选取首期回迁住宅物业中最小的户型面积,且该《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对应的被拆迁人仅有一套被拆迁房屋的,该被拆迁人可选择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北社区洲表股份经济合作社旧村居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要求向本社申请增购。除上述情况外,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分配阶段暂不开放增购。
(四)不符合上述申报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申报人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户型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户型申报或不满足申报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户型申报及参加本次摇珠选房权利。
(五)摇珠选房户型申报结束后,若任一户型申报数量超出首期回迁住宅物业中该户型的总数量,则第一轮摇珠选房确认户型,符合以下情况的被拆迁人摇珠选房中确保其可以中签其所申报第1志愿户型,具体以本社制定的摇珠方案为准:
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对应的房屋在首期回迁住宅地块内(共48栋)的被拆迁人;
②《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回迁安置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低于137㎡且在摇珠选房户型申报中申报100㎡户型的被拆迁人。
(六)除本方案明确规定的以外,在首期回迁住宅物业的摇珠中,各被拆迁人的回迁安置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不得赠予、交易或者流通。
三、其他如遇本方案未明晰的情况,由洲表经济社成员代表会议就本方案制定补充方案,经洲表经济社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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