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老旧小区改造 较高可获20万元奖励

佛山资讯助手 2018-12-06 07:41:52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记者从佛山市高明区政府官网获悉,《高明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对老旧小区存在问题提出改造方案。《方案》指出,按照小区资金投入量给予30%、每个小区上限20万元的奖励资金,此外,小区公共停车、广告等公共收益,依法经业主同意,可安排用于改造提升。 记者了解到,此次引导

近日,记者从佛山市高明区政府官网获悉,《高明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对老旧小区存在问题提出改造方案。《方案》指出,按照小区资金投入量给予30%、每个小区上限20万元的奖励资金,此外,小区公共停车、广告等公共收益,依法经业主同意,可安排用于改造提升。

记者了解到,此次引导改造提升范围包括西江以西、广明高速以南、祥福路以东、海华路以东(高明监狱以南段)、沧江河以北区域内,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完善或绿化破坏严重、停车位建设缺失、群众反映强烈的2006年前报建的老旧小区及住宅楼。

据介绍,引导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包含安全设施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治理三个方面。其中,安全设施方面:完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包括保安岗亭、门禁系统等设施;居住功能方面: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补齐功能短板,包括提升绿化、建设停车泊位、完善文化休闲设施等;环境治理方面:整治环境卫生,使小区干净、整洁、有序、美观;清理绿地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恢复绿地;规范管线,整治线路,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栏;修补小区破损路面,优化小区整体环境。

《方案》指出,具体改造项目由各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以居民意愿为基础,不搞“一刀切”,不强制推行。小区业主达成统一意见的,即可申报改造提升。

《方案》指出,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改造提升资金由小区居民自筹,业委会组织居民、产权单位共同出资参与改造。小区公共停车、广告等公共收益,依法经业主同意,可安排用于改造提升。同时,区财政局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引导和奖励经验收合格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小区资金投入量给予30%、每个小区上限20万元的奖励资金。

来源:羊城晚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