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太深!广州男子买房遭合伙诈骗 差点没拿到房还吃官司

佛山资讯助手 2019-11-06 07: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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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背后有什么陷阱?

      阿浩称阿锋拖欠160万元没还,于是向广州越秀法院起诉,并申请查封阿锋名下的房产。但在法院发现端倪后,阿浩却连钱也不要,一直要求撤诉,这是为何?近日,阿浩、阿锋与小芸(均为化名)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涉案房产竟然另有其主

  记者了解到,为证明阿锋向自己借款,阿浩向法院提交了借款合同、收款收据、4张银行电子回单等证据。

  不过,涉案房产刚被查封了一个月,案外人李先生就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声称房子是他买了的,要求法院解除查封。

  李先生说,阿锋早在去年就把房子卖给了他,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支付首付款后,阿锋挪用了这笔本该用于涂销房屋抵押的款项,之后又向其追讨购房余款。为了尽快涂销抵押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李先生向阿浩介绍的小芸借款45万元用以支付购房余款,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月利率1.5%、逾期利息每日225元。

  就这样,李先生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并拿到银行的抵押涂销资料,欢欢喜喜准备过户的时候,却发现房屋刚被法院查封,导致无法过户。

  更令李先生愤怒和不解的是,借款人那边也出现了问题。借款人小芸先是注销了其向李先生借款转账的银行账户、微信拉黑了李先生,使得李先生无法偿还45万元的本息。随后小芸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先生偿还借款及逾期还款的高额利息。

  借款流水在同一账户里循环

  这个案件背后有什么陷阱?

  “160万元的借款数额巨大,财产的流向一定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法官说,根据银行电子回单,阿浩转给阿锋的银行流水分成了四笔,分别为14:50:01转款30万元、14:54:53转款25万元、14:58:52转款30万元、15:08:59转款45万元,合计130万元,阿浩主张另有30万元为现金支付。

  这4笔银行流水之间为何都相隔了几分钟?法官决定把案件的突破口放在这四笔银行转账流水上。

  法官对银行流水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比对款项的前后流向,很快发现了疑点:原被告之间的资金流动,竟然也涉及到小芸!四笔资金均于当日先从小芸的银行账户转到阿浩的银行账户,阿浩再转账给阿锋的银行账户,阿锋收到四笔转款后,又通过其他银行账户回流到小芸的银行账户中,这意味着:这四笔循环资金,流转的起点与终点竟都是小芸的同一账户!

  而小芸的该账户在转账给阿浩前,账面金额根本没有这笔款项,他们只是通过回流后再转账的方式,制造出阿浩汇款130万元给阿锋的所谓“交易流水”。

  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拘留

  纵观全案及关联事实、证据,法官初步判断:本案是先由阿浩与阿锋签订虚假借款合同,阿锋出具虚假的收款收据,双方并伙同小芸故意制作银行流水,继而由阿浩以捏造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中,阿浩通过申请法院诉讼保全查封的方式,阻碍案外人李先生取得涉案的房屋。

  公安机关介入后,原告阿浩就玩起了失踪,法院发出传票传唤阿浩,阿浩没有到庭接受询问。不但如此,拒不露脸的阿浩竟连续向法院寄来了两份撤诉申请书,要求撤回对被告人阿锋的这次起诉。

  根据民诉法排名前列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来说,撤诉是当事人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正常情况法院会予以准许。但对本案的原告来讲,已经不可能通过简单的撤诉,就回到原点。

  越秀法院认为本案是虚假民事诉讼,对阿浩的撤诉申请不予准许,并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阿浩的诉讼请求。同时,因本案被保全的房屋得以解除查封,本案线索及材料也被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

  阿浩、阿锋与小芸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已进入到审理阶段。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通讯员 高瑜曼 梁艳华

     文章来源于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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