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福利!佛山新市民也可申请公租房

佛山资讯助手 2018-12-05 07: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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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系《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版。根据该办法,没有佛山市户口的佛山新市民,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从佛山市住建管理局了解到,早在2012年,佛山市政府就出台了《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出台使用至今已五

本月起,《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系《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版。根据该办法,没有佛山市户口的佛山新市民,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从佛山市住建管理局了解到,早在2012年,佛山市政府就出台了《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出台使用至今已五年了,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以及佛山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根据《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佛山市住房保障对象主要包括拥有佛山市户籍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相关群体可按相应类别和渠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多个类别申请条件的,可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条件进行申请。

根据该办法,在佛山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佛山市居住证,并在佛山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且在佛山没有自有住房的非佛山户籍家庭。该类申请纳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体系,在新市民积分制窗口受理申请。而达到积分制入户条件并已申领《入户卡》,申请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佛山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市民也可申请公租房。

该办法规定,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按建设主体划分为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企业或政府在园区配建等主要形式。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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