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提取公积金标准提高 无房者提取可通过网络搞掂

佛山资讯助手 2018-03-30 08: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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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提取新政,佛山从7月1日起调整租房提取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提取新政,佛山从7月1日起调整租房提取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其中租房提取的租金标准从每平方米的23元/月升至35元/月,每年较高可提取60480元;无房提取的每年可提取额度也从去年的4320元提高至6930元。

记者从佛山公积金中心获悉,租房提取需前往佛山市或各区公积金办理中心办理。租房提取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如承租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需要提醒的是,租赁普通住宅的,租赁合同需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

目前,无房提取可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提取人需准备的资料包括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产证明。

此外,无房提取公积金还开通网络申请通道,让职工不用到业务窗口排长队。提取人可直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报,也可自行下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佛山住房公积金”进行申报!在申报中,提取人只需根据指引上传申报的影像资料即可,系统审核完成将会自动划账到提取人账户。目前公积金转账账户支持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等账户。此外,顺德公积金提取划账账户还支持增加顺德农商行。需要提醒的是,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提取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和准确。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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