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社区食堂助老,不是要取代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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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里,“食堂”成了舆论场里的热词。
10月31日,住建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市(区)应选取3至5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为期2年。通知表示,试点社区应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还将配建食堂、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但是,“小区要建食堂”被很多人划了重点。其实,住建部、民政部推动相关试点,旨在“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服务”,要求建设的社区配套设施当中,既有食堂,还有便利店、菜店、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等,这些设施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而且也没有强调要建设所谓“国营食堂”。
其实,发挥社区食堂便民功能,对于应对中国老龄化社会,优先服务失能、失智老人,意义重大,特别是在目前疫情时有反复的情况下,社区食堂发挥着社区助老配餐中心的重要职能。
社区食堂建设,一直是各地惠民实事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上海来说,2007年,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开出了上海首个社区食堂,之后升级为长者食堂。2019年,“新增200个社区老年助餐点”被列入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目前,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长者食堂在上海各街镇遍地开花。
从宏观政策上,去年年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提出:要建立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打造一批标准化社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近期各地也纷纷出台落实措施,一般都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化运营、公益属性、综合监管”的经营原则;有的农村地区也在试点互助孝老食堂,依照“政府搭台、村居承办、居民互助”原则运作。
无论是社区食堂还是长者食堂,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配套政策,都没有强调食堂的“国营”属性,相反更多强调了“社会化运营”“企业运作”。
社区小食堂里有着民生“大文章”,助老食堂关系到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感,政府积极作为,搭台唱戏,做的是扶老助困的兜底保障,而不是搞行政垄断,更不是取代既有市场化餐饮场所的多样性选择。对老年人来说,家门口的社区食堂更便捷、价格更亲民、口味相对更清淡健康,多了一个性价比高的选择和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而且报告还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要求。发展社区食堂,既没有,也不必强调其中的所有制属性。
总之,建设社区食堂是给老年人多一项选择,做的是加法,不是减法,是增值服务,而不是取代、排斥。
文章转载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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