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按购房价的1%缴纳!佛山住房维保基金标准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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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超过2万套
今年是佛山实施“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的关键一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力推进“暖心安居”工程,推行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帮助住房困难群体、新市民、新青年圆好安居的梦。
截至10月底,全市一共筹集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超过2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筹集近800套,人才住房筹集超过8000套,其中发放租赁补贴增加了5000户,超过1.6万户,大力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今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51个,改造了4.3万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出台几个新政策。
一是出台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
二是制定了《佛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系列措施,规定其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其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的85%-90%,降低保障对象的租金支出负担。
三是印发了《佛山市共有产权住房合作协议示范文本》,供各区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和金融机构参考使用,通过深入细致地沟通和协调,妥善解决了共有产权住房金融贷款、公积金贷款问题。
四是起草了《佛山市人才安居办法》,努力构建起全市统一的货币与实物配置相结合的人才安居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才安居服务保障水平,促进留住人才,提高我市城市核心竞争力。
明年佛山还将开展214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22年,佛山已开展251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改造户数43303户,改造楼栋2548栋,改造面积405.68万平方米,已全面进场开工,总体工程进度为79%,改造工作有序开展。明年佛山还将开展214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户数约4.6万户。
目前,佛山部分老旧小区缺乏物业管理、小区居民缺乏管理规约,造成了改造效果难以保持的问题。今年4月,“佛山市物业行业党委”经市委组织部、“两新”工委批准成立,由市住建、政法委、市场监督、民政、城管等5部门组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了物业行业党委工作规则和工作分工,建立了联络员制度。目前全市成立小区党支部(含功能性)1247个,实现了“应建尽建”。物业行业党委的成立对于用党建引领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包括资源的整合,推动党建治理和服务一体化融合,应该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佛山还推出了智慧物业平台,包含电子投票、查看维修资金的余额、使用情况等功能,将来业主可以登陆佛山通平台,或扫描小区内电梯轿厢中公示牌上的二维码进入智慧物业平台。
新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意见稿
今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从维修资金归集、增值、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表述。新办法计划在11月底完成意见征集,采纳一些意见以后尽快送审。对业主来说,主要有以下五方面的变化。
一是调整首期维修资金交纳标准。目前,我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首期维修资金的交纳标准为购房单价的1%,拟调整为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8%。
二是调整维修资金交纳方式。目前,我市首期维修资金由购房人在网签备案时交纳,调整为由建设单位代为交纳首期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向购买人收回已交存的首期维修资金。
三是查询更加方便。将建立全市统一的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方便业主查询维修资金交存、增值收益、使用和账面余额,促进维修资金管理公开透明。
四是优化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程序。明确维修资金使用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同时缩短审核时限,要求区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准支出的意见。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并说明理由。
五是规范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程序。明确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的认定后,可以不经过业主表决,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确保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公开透明、方便快捷。
文章来源:佛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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