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每月每平方米2.7元!佛山物业收费新规出炉

搜狐焦点佛山站 2026-05-09 17: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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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执行,最高57元/车位·月,最低28元/车…

日前,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2026年4月30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全面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保障性住房及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划分五个收费等级:一级2.70元/平方米·月、二级2.35元/平方米·月、三级2.00元/平方米·月、四级1.65元/平方米·月、五级1.30元/平方米·月。物业企业需依照服务等级实行菜单式收费,服务不达标按更低标准计费。

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执行,最高57元/车位·月,最低28元/车位·月。

《通知》规范多项便民惠民举措,新房交房每户免费配发4张出入卡,产权车位实行一车位一证免费通行政策。同一小区分期开发楼盘,统一按照首期收费标准执行,各区可在市级标准内下调制定本地最高限价。

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政府指导价不符的,对仍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的物业服务收费,可继续按已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需重新约定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应按照《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协商确定,重新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表决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30日以上。

针对群众关注的公共水电费分摊问题,《通知》作出清晰划分,公共照明、楼道水电等按规定合理分摊,小区景观绿化、物业办公、商业经营产生水电费用,一律不得向业主收取。

《通知》还明确建立物业费动态调整机制,收费标准将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联动调整。同时明确物业严禁强制预收费用、违规加价、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要求物业全方位公示收费明细、服务标准及投诉渠道。

按《通知》,多部门将联合开展监督巡查,严厉查处价格违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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