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无偿收回!佛山处置一宗闲置商业地,紧挨南国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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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禅城自然资源局发布一则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内容显示,依法无偿收回位于禅城区汾江路东侧、城门头路南侧地块,即南国大酒店旁地块。
该宗地实际交付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按合同约定应当在2016 年1月30日前启动动工开发,但始终没有实质性动工建设,自2017年1月30日起,正式构成闲置土地。
上述宗地中政府储备地块因企业自身原因未动工开发已满两年,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第二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报请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依法无偿收回上述宗地中政府储备地块(2840.3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旁边的南国大酒店租赁使用权于今年1月成功拍出,成交金额为1185515.4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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