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建发文强调!新房噪声影响、防止措施须纳入购房合同
搜狐焦点佛山站 2026-02-10 1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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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声学检测验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进行建筑设计前,应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印发的《佛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文件要求,对环境及建筑物内外的噪音源…
2月9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声学检测验收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进行建筑设计前,应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印发的《佛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文件要求,对环境及建筑物内外的噪音源作详细的调查与测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噪音进行检测,对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选择及平面布置等进行综合考虑。
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声影响的情况以及采取或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并纳入买卖合同。
新建学校(含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筑,应结合信息化、智能化教育对教学环境的需求,严格落实教室声环境达标工作;改建、扩建的学校建筑也应参照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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