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4层!不超15米!禅城出台自建房新办法
搜狐焦点佛山站 2025-05-26 18: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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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佛山市禅城区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25年6月25日起实施。通知显示,保障类翻建,须在农村宅基地证载红线范围内,按照户内成员人均建筑面积4…
近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佛山市禅城区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25年6月25日起实施。
通知显示,保障类翻建,须在农村宅基地证载红线范围内,按照户内成员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人的标准计算可建层数,按照可建层数实施拆旧建新,但建筑层数最高不得超过四层、建筑高度最高不得超过15米。可建层数=户内成员人数×40㎡/宅基地用地面积(㎡),计算结果向上取整。
改建,须在经集体经济组织、镇(街道)同意调整后的农村宅基地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照建筑层数不超四层、建筑高度不超15米实施拆旧建新。
另外,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流程分为建房审批、施工管理、验收登记三个阶段(主要流程及办理时限详见附件2)。各镇(街道)另有制定细则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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