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劣!华夏银行私自挪用佳兆业2亿预售款,业主遭遇双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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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经常在TVB上演的反目成仇的戏码,竟然被搬进现实。
1月6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了一则处罚通告:

针对华夏银行佛山分行在未经监管部门同意下,擅自挪用佳兆业项目的预售款的行为,住建局宣布即日起暂停与华夏银行及下属公司签订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
这意味着,华夏银行将不能开展房地产预售款业务。
据悉,华夏银行此次挪用的预售款高达2亿元,网传原因是华夏银行曾贷了一笔开发贷给佳兆业,银行担心开发商会受到暴雷事件影响,无法按时还债,导致银行出现大面积坏账,于是监守自盗。
01风口浪尖下 项目停摆已久
从2020年11月始,与佳兆业有关的舆情一直未停歇:财富产品出现兑付逾期、内部人员缩编、集团架构调整,被业界称为“不死鸟”的千亿房企,又一次陷入债务泥淖。
此次被“盗取”资金的项目为佳兆业悦峰,网传去年8月份就已工,原因是拖欠承建商的工人薪资。
据悉,住建局曾批复项目监管账户上的9000多万可用于农民工工资结算,但被监管方华夏银行拦截了,原因是佳兆业曾有擅自挪用监管资金的前科。
结合一开始的新闻看,是不是有点意思?华夏银行对批复的金额进行拦截,究竟是为了预防资金被拿去填佳兆业其他的暴雷窟窿,还是为了给自己留后路?
至于项目是否还处在停工状态,小编实探了一番。
小编到达案场是工作日,售楼部大门处于半紧闭状态,现场还有三、四位置业顾问站岗(纯站岗,几乎无接待工作。)
好笑的是,整个销售中心漆黑一团,无一处亮灯地方,与常规灯火通明的售楼部相比,多少有点结业倒闭的味道。

| 销售中心实拍图
现场除了小编外,再无其他看房者,置业顾问也表现得非常佛系:“现在在清2栋尾货,其他都售罄了,面积段剩下95/124㎡,毛坯价格19000元/㎡,板房看不了了,要明年年中才收楼呢。”
根据业主反映,其购房合同签订的收楼时间为2022年11月,与销售输出的明年年中相差了近一年,看来悦峰的业主要做好延期收楼的准备了。
同样冷清的,还有施工现场,不见半个建筑工人的身影,空中吊臂已停止作业,部分楼栋还未封顶。

| 现场实拍图

| 大堂大门紧闭

| 同样紧闭的样板间
也就是说,佳兆业悦峰很可能从去年8月停工到现在,近半年时间。
经过银行这起事件后,有消息称悦峰已经被政府部门接管,有望在年后复工。
02银行:“晴天撑伞,雨天收伞”
在小编的认知里,开发商与银行的关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如今大难临头各自飞,甚至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还要给开发商摆上一道,情节恶劣之余让人感受到银行深深的无力感。
在小编看来,银行这波操作,传递了一个非常不好的信号。
按常理说,银行应当是掌握着开发商资金命脉,并且最了解其运作状况的“幕后玩家”。

| 图源网络
当他们都开始担心起坏账来了,这就透露出一个市场的趋势:商业银行对房企贷款的警惕度和风险意识大大提高了。
即便有三条红线限制,房地产的负债率还是普遍高企,现金流动困境是全行业的问题。
特别是激进扩张派别的,追求规模,疯狂攻城掠地,导致“雪球”越滚越大,一旦杆杠过高,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收尾。
银行对贷款房企授信的额度也许会缩减,那么接下来房企面对的问题是,融资难,且成本更高,体现上融资渠道及支付利息上。
华夏银行已经开了个头,接下来在雨天“收伞”的情况只会越来越多,这就是银行。
03预售款监管问题
在领导留言板输入“预售款”,会弹出满屏的求助帖,大多为开发商违规挪用。

原因一是部分开发商没有正规提供监管账户,导致房款直接流入房企口袋,因为银行的流水无法实时共享,所以无法正确判断资金是否流入监管账户,特别是分期付款的支付,银行是不能实时知道资金是否到位的。
其次是监管银行也存在局限性,它不单是监督者,往往也是为开发商提供贷款的合作方,这期间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当开发商想挪用资金,银行可能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华夏银行这一出,让人跌破眼镜,背着监管之名却无监管之实,所谓的监管协议形同虚设。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纯珂律师认为:
预售人在商品房项目所在地的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内的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监管银行未按照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及时入账、拨付商品房预售款或者擅自挪用商品房预售款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本办法规定及商品房预售款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未经授权擅自挪用监管帐户的预售款项,属于违法行为。同时,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银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给预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
预售款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购房者,但最终需要承担这个制度漏洞风险的,还是购房者,如果遇到这类情况,我们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曹律师认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不得在监管账户之外收存预售款,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对商品房预售项目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予以监督。
购买商品房时,建议购房者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将支付的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购房者在楼盘处可以核对房地产开发商公示的预售证、预售监管账户,确认实际付款的收款账户是否与公示的预售监管账户是否一致,如发现收款账户与预售监管账户不一致,可以向销售提出异议,向预售监管账户之外付款,存在一定的资金安全风险,因为政府无法有效监督。

作为购房者,不仅要防开发商,这下还要防银行,佳兆业业主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截至发稿,小编在佛山住建局官网已查询不到处罚通知,似乎已私下协调,可见银行对房地产业务板块的重视程度。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