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9月1日执行!佛山二手房公积金也能“带押过户”!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好消息,佛山二手房公积金可以“带押过户”了!
8月22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佛山市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全文为: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购房安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需求的作用,降低不动产交易成本,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决定于2024年9月1日起开展佛山市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
特此通知。
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务, 是指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交易房产关联贷款、注销抵押登记 ,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的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条件为:
①新贷款或原贷款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
②买卖双方已达成不动产交易约定,买方新贷款需覆盖申请时卖方原贷款剩余本息。
③卖方原贷款与买方新贷款需在同一家受委托银行办理。
④买卖双方符合变更抵押人的条件;卖方已取得交易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原贷款抵押登记已办妥,无被查封,无设立其他抵押权或其他限制转移登记等情形。
⑤卖方交易房屋的贷款还款状态应正常,不存在逾期、诉讼 等情况。
附上目前最新佛山公积金贷款政策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