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住建部:加大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解决人民住房问题

佛山资讯助手2 2021-08-31 16: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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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副部长倪虹、副部长倪虹围绕“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相关提问。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

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表示:“我国住房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建成了世界上较大的住房保障体系。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我们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我们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还表示:“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作出了这样一个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着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排名前列,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这是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根本遵循。以此为出发点,不断地扎紧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度的笼子,特别是扎紧防止“炒”的方面,切实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第二,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督促城市政府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三,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新机制,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同时,建立了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新机制,常态化开展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是精准的、有效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推动有条件的楼宇加装电梯

就老旧小区改造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表示:“从2017年开始就试点探索,总结推广地方实践经验,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强督促指导,重点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排名前列,做好顶层设计。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以及政策机制。

第二,加大补助支持。中央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各地有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从2019年以来,中央财政一共下达了补助资金超过2450亿元。

第三,强化督促指导。逐年确定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各地加强统筹,细化措施,落实政策,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同时,今年我们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重点,加快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第四,推广典型经验。刚才讲到,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还是一项重要的基层治理工程。因为社区治理能力水平是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撑,所以我们总结先行地区在发动群众参与共建、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加装电梯等方面的创新实践,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整体提高全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水平。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在各部门、各地共同的努力下,目前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19年-2020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是5.9万个,惠及1088万户居民。今年,计划新开工改造的老旧小区是5.3万个,涉及居民900多万户,截至7月底,已开工建设4.22万个小区,涉及764万户,占整个年度目标的78.2%。从实际效果看,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了水电路气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增加了养老、托育、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下一阶段,我们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推动有条件的楼宇加装电梯、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防止大拆大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

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对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进行解答:

自2020年末,住建部将“城市更新”作为未来城市发展的重点工作后,城市更新模式开始广受关注。但国家十四五规划对于城市更新的定位是旨在帮助地方政府在不增加债务率的前提下,将城市区域进行收益自平衡的市场化运作,提升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城市治理水平。

因此,为遏制城市更新有地产化的模式与倾向,也是避免地方政府借道城市更新进行“大拆大建”,8月31日,住建部官网公布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以助城市更新模式健康发展、不忘初心:

一、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一)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二)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三)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四)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

二、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一)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二)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三)延续城市特色风貌。

三、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一)加强统筹谋划。(二)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三)加快补足功能短板。(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解决新市民年轻人的住房困难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还表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同时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对于此次会议,业内人员又有什么解读?

“此次发布会,是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大框架下进行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共同富裕要实现,需着力解决老百姓的各类实际需求。其中,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在保障民生、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当前,“共同富裕”接力“全面小康”,成为社会民生领域的政策主旋律,作为居民生活中最重要的大宗商品,住房领域的定位和政策导向,对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可谓举足轻重。

李宇嘉还认为,该会议中“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这一提法,与过去一直强调的完善“两个体系”(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有明显的不同。但二者并没有矛盾,住房行业要健康发展,必须要完善两个体系,市场和保障两个体系要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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