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施行!69-95元/㎡!佛山多区维修资金新标准调整

搜狐焦点佛山站 2026-08-26 1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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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公布顺德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款交存单价标准的通告。8月11日,三水住建局公布三水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的通告。三水区辖区内住宅、非住宅物业首期住宅专项…

近日,佛山多区发布最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款交存单价标准,均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8月25日,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公布顺德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款交存单价标准的通告。

公告显示,顺德区内各镇(街道)均按照以下标准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款:住宅(不带电梯)80元/平方米;住宅(带电梯)84元/平方米;非住宅(产权车位)95元/平方米。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款计算方式为: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交额=建筑面积×对应物业类型交存单价标准。建筑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本交存单价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2026年9月1日前已启动销售、有实质售出行为的项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款按原有标准执行。我区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对交存标准开展评估调整,调整结果另行向社会公布。

同日,高明住建局也发布关于公布高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款交存单价标准的通告。

交存单价标准为不带电梯的住宅:69元/平方米;带电梯的住宅:72元/平方米;非住宅:75元/平方米。

8月11日,三水住建局公布三水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的通告。

三水区辖区内住宅、非住宅物业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单价标准统一为75元/平方米。

早在2025年8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中提及,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非公有住房的维修资金首期款交存标准从购房单价的1%调整为当地住宅、停车位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具体交存标准由各区自行定值。

本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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